[法律求助] 离婚判决书的房屋赠与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4 02:14:28
本人23岁 母亲在1998年控告父亲 并且离婚

当时区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自愿把房屋的产权赠与给儿子

但是至今仍未办理房产转移手续 直到现在房产证仍是父亲的名字

多年来父亲以各种理由借口 一直不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

已经11年了 矛盾渐渐恶化 最近还声言要把房子卖掉

请问一下 就上诉情况 我是否可以申请法庭的强制执行令?

强制进行房产的赠与?

十一年了,已经不能申请强势执行了,当时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。

何况,赠与是实践性合同,房屋没完成赠与的,当事人可以不再赠与。

可能你得不到了。。

这个赠与其实是无效的,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赠与必须实际的交付或者办理相应的手续,你父母虽然当时承诺赠与给你这个房子,但是并没有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,所以这个赠与其实是无效的。

不能申请强制执行,一方面是因为这项判决不具有强制力,另一方面是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
赠与除非几种特殊情况,一般在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,你这种不属于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,房屋的交付是办理过户登记,你的情况不符合这些规定

可以申请强制执行

可申请强制执行